有关“法治”的诗词有哪些?

有关“法治”的诗词有哪些?

(一)

《中国法治梦》

作者:泊叶(现代)

星空朗朗闪耀着自然的光芒

法章灿灿闪耀着理性的辉煌

岁月如江载着人民,

载着党涌向法治的海洋

千年回望历史的绵长

一朝秉笔谱下新的华章

东方神蛟向着云霄

腾跃而上禹域骄子

乘着梦想扬帆起航

华夏儿女沐浴着法律的阳光

炎黄子孙齐聚在法治的殿堂

迎着金黄的麦浪

沁着馥郁的菊香

我们放开喉咙

把依法治国的歌声唱响

法治的歌声多么嘹亮

法律的韵律多么激昂

法治的音符向着黄河,

向着长江向着长城内外

肆意飘扬

承载着百姓美好的希望

洋溢着中国永恒的梦想

让我们展望在不久的将来

一个沉默了许久的巨人

重新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二)

《法治中国》

作者:星空(现代)

四中全会研法治,治国理政探模式,

党纪国法民监督,依法执政先依宪。

法治德治双轨制,反腐倡廉警长鸣,

公平正义得保证,真善邪恶皆管治。

(三)

《法治中国》

作者:祝光树(现代)

治国之本在于法,立法之根源自民。

良法建设需公平,善法构造要正义。

依法行政政廉明,照章办事世太平。

奉法安邦稳社会,普法定国固千年。

(四)

《法治求严》

作者:孙元凯(现代)

乱世重典古名言,以法治国有威严。

极少惑乱心胆颤,违法必究社会安!

恐暴入境追查遍,根除窝点保安全!

小区治安多经验,互保安危重关联!

(五)

《法治中国》

作者:邢三元(现代)

五千年文明古国

千万里疆域辽阔

曾腥风血雨昔铁马金戈

虎门硝烟渐渐散去

戊戌变法百日消磨

路漫漫兮修远

岁悠悠兮求索

纵古今中外法兴国兴

顺时代大潮倡依法治国

二十一世纪的今日

欣逢法治的春天

扬法律之重器

构法治之中国

这是党经过长期实践

总结出的治国方略

这是人民经过长期奋斗

取得的胜利成果

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

共同体现

共和国高扬的法律旗帜

不容亵漠依宪治国

弘扬宪法精神

履行宪法使命

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依法治国维护法律尊严

捍卫法律权威

国家的政治经济活动

应当依法运作

一切行为奉法而行

有法必依违法必挫

对法律的敬畏恪守

不再是空洞的口号

完善的法律规范

不再是可有可无的摆设

建法治政府依法行政

法允而行法禁则止

权利在法律框架内阳光操作

全民普法守法

法律意识上升为行为准则

做与不做不可逾越

公平公正在法律中显现

人人平等是法律的魂魄

权力义务有法可循

自由禁止由法制约

幸我法治社会

秩序井然社会协和

幸我法治中国

春风荡漾国泰民乐

有关“法治”的诗词有哪些?

(一) 《中国法治梦》 作者:泊叶(现代) 星空朗朗闪耀着自然的光芒 法章灿灿闪耀着理性的辉煌 岁月如江载着人民, 载着党涌向法治的海洋 千年回望历史的绵长 一朝秉笔谱下新的华章 东方神蛟向着云霄 腾跃而上禹域骄子 乘着梦想扬帆起航 华夏儿女沐浴着法律的阳光 炎黄子孙齐聚在法治的殿堂 迎着金黄的麦浪 沁着馥郁的菊香 我们放开喉咙 把依法治国的歌声唱响 法治的歌声多么嘹亮 法律的韵律多么激昂 法治的音符向着黄河, 向着长江向着长城内外 肆意飘扬 承载着百姓美好的希望 洋溢着中国永恒的梦想 让我们展望在不久的将来 一个沉默了许久的巨人 重新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二) 《法治中国》 作者:星空(现代) 四中全会研法治,治国理政探模式, 党纪国法民监督,依法执政先依宪。

法治德治双轨制,反腐倡廉警长鸣, 公平正义得保证,真善邪恶皆管治。

(三) 《法治中国》 作者:祝光树(现代) 治国之本在于法,立法之根源自民。

良法建设需公平,善法构造要正义。

依法行政政廉明,照章办事世太平。

奉法安邦稳社会,普法定国固千年。

(四) 《法治求严》 作者:孙元凯(现代) 乱世重典古名言,以法治国有威严。

极少惑乱心胆颤,违法必究社会安! 恐暴入境追查遍,根除窝点保安全! 小区治安多经验,互保安危重关联! (五) 《法治中国》 作者:邢三元(现代) 五千年文明古国 千万里疆域辽阔 曾腥风血雨昔铁马金戈 虎门硝烟渐渐散去 戊戌变法百日消磨 路漫漫兮修远 岁悠悠兮求索 纵古今中外法兴国兴 顺时代大潮倡依法治国 二十一世纪的今日 欣逢法治的春天 扬法律之重器 构法治之中国 这是党经过长期实践 总结出的治国方略 这是人民经过长期奋斗 取得的胜利成果 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 共同体现 共和国高扬的法律旗帜 不容亵漠依宪治国 弘扬宪法精神 履行宪法使命 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依法治国维护法律尊严 捍卫法律权威 国家的政治经济活动 应当依法运作 一切行为奉法而行 有法必依违法必挫 对法律的敬畏恪守 不再是空洞的口号 完善的法律规范 不再是可有可无的摆设 建法治政府依法行政 法允而行法禁则止 权利在法律框架内阳光操作 全民普法守法 法律意识上升为行为准则 做与不做不可逾越 公平公正在法律中显现 人人平等是法律的魂魄 权力义务有法可循 自由禁止由法制约 幸我法治社会 秩序井然社会协和 幸我法治中国 春风荡漾国泰民乐...

谁有现代诗词的发表网站,或者有关刊物的投稿地址。

要详细点的,有...

最佳答案-网友投票选出 100026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 《诗刊》社、 《人民文学》编辑部610012 四川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 《星星》诗刊社050021 石家庄市槐北路192号 《诗选刊》诗刊社100083 北京市德外北沙滩1号91信箱《新诗界》编辑部230001 安徽省合肥市大钟楼邮政局518信箱 《诗歌月刊》编辑部210024 南京市颐和路2号 《扬子江》诗刊社550003 中国贵阳市浣纱路66号省招生办10楼 《大开发》诗刊550002 贵阳市科学路66号 《山花》文学月刊100037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 《诗探索》诗歌理论刊物110003 辽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66号《诗潮》诗刊150010 哈尔滨市道里区田地街91号《诗林》季刊832000 新疆石河子北二路艾青诗歌馆《绿风》诗刊510635 广州天河区龙口西路552号《作品》文学月刊110042 沈阳市大东区大什字街62号富仕家园《中国诗人》编辑部730070 甘肃酒泉市西大街《阳关》杂志 孙江400015 重庆市中山三路重庆村30号《红岩》杂志编辑部404000 重庆万洲区白岩路140号《三峡文艺》或《三峡诗歌》编辑部330046 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省文联《创作评谭》编辑部 诗歌现场栏目230001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168号 《安徽文艺》月刊050051 石家庄市水产街5102信箱 《梧桐》文学编辑部233600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张小山《诗歌参考》650034 昆明市环城西路609号云南新闻出版大楼十层《大家》杂志社730070 兰州市安宁区健康路6号《敦煌》诗刊570203 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1号楼六层《天涯》杂志社410006 长沙银盘南路67号《芙蓉》杂志社200040 上海市西区巨鹿675号《收获》杂志社467000 河南平顶山市政公司简单《外省》618000 四川德阳市卫生局刘泽球 641000四川内江市群众艺术馆 陶春《存在》100088 北京海淀区小西天文慧园13号楼1501室《诗江湖》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67号中央电视台新影中心 王立忠《诗参考》编辑部300384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邮局投发部转徐江《葵》710061 西安市小寨邮局66号信箱 黄海《唐》510601 广州市《南方农村报》副刊部黄金还满意吗 , 至于网站 几家大型文学网站或论坛都可以的 ,他们都有这个板块,就不细讲了

在我国规定中法院书法作品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及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依法审判下列案件: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2、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3、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4、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图片法院图片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书法作品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来几个骂秦桧的诗歌

骂名传千古 斗胆问苍天 距今数百世 谁能辩忠奸 满江红 诽短流长,细思量,都是胡说. 看历史,激情澎拜,心如明月. 千年功名史评说,一朝流言奈我何. 莫乱说,糊涂了后辈,皆大错. 黑与白,忠与奸,细考证,多求索. 据史实指点是非功过. 言辞精辟论中国, 见解独到说人物. 心无愧,行止任凭说,胸开阔. 永遇乐.秦桧 曾国藩 跪尽凄凉,听空唾弃,恶酬如许! 歌传榭亭,权压朝野,荣华何须驻。

别样悲思,依然故意,唯向水天寄语。

若当初,拱手河山,消得几番兵旅? 曲曲胡笳,声声边鼓,早悉残朝归路。

几唤鹏还,十召军退,谁解玄明处。

塞北江南,蛮服汉冕,同宗炎黄脉血。

站起来吧,备受凌辱的秦桧夫妇 湖水扶起你们 请先到西湖边湖水住的宾馆沐浴 洗去几百年来 身上被泼的污垢和唾液 那房间柜子里 有湖水和女友的衣服 你们先对付换上 然后湖水再请你们到湖边的酒楼 吃西湖的糖醋鲤鱼 湖水扶你们起来 主要是因为 人类的祖宗几百万年前 就直立起来了 人的膝盖是不应该着地的 而那跪倒的几千年 早已在孙大炮的炮声中结束了 你们现在都有权利 站着讲话了 正如一位毛姓诗人说的: 中国人民站起来了! 你们犯的案子 现在应该由法院来审理 你们有权力聘请律师辩护 对,如果你们愿意 湖水也可以作为你们的律师 为你们出庭辩护 使你们受到法律公正的对待 考虑到给你们辩护 会提高湖水的知名度 因此可以免费 起来吧,备受凌辱的秦先生和王女氏 根据现在有的资料看 陷害岳飞案件 王女士是无辜的 没有任何保留下来的证据 指向王女士参与诬陷 所以,即使有她自认有罪的供词 仍然不会给她定罪 法院也不会受理 所以她现在是一名普通公民 而不是犯罪嫌疑人 至于几百年来强迫她跪倒 逼迫她坐“喷气式”的人 朝她身上吐唾沫 朝她身上撒尿的人 如果能指认出来 都可以报告警方 依照法律程序追究他们的责任 侮辱人格 侮辱女性 都是严重践踏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秦桧你参与陷害岳飞 致使岳飞父子风波亭遇害 法院掌握的证据确凿 但你究竟是主谋还是从犯 你必须开口讲话 并提供旁证 不要再怕那个皇帝老儿了 因为种种迹象表明 杀岳飞那样高的级别的元帅 主犯只能是赵构 你作为宰相 不过是受命执行者 湖水可以考虑 给你做减罪甚至无罪辩护 另外,据说现在中国最流行的字体 大报小报和电脑里 都在用的“仿宋体”字 就是你秦老先生发明的 如果你举出足够的证据 证明这是你的专利 这是你对中华文明做出的巨大贡献 湖水还可以考虑 为你代理索赔官司 那样的话 你们将很快成为中国最富有的人之一 站起来吧,备受凌辱的秦桧夫妇 你们真的受委屈了 湖水要扶起你们 并赠送你们一本宪法 它就是今天的皇上 谁要是再朝你们身上吐唾沫和撒尿 谁要再敢侮辱你们的人格 拿着她 到法院 告他们去 站起来吧,备受凌辱的秦桧夫妇 对,应该称呼你们秦先生、王女士 来,靠近一些,先给你们合个影 微笑,说“茄子” 哇,笑得真灿烂 用这张照片在各大报社发通稿 告诉所有中国人 从今天,2007年3月9日起 在中华的土地上 再没有人 跪在地上活了 这张照片——笑得真灿烂! 诗赞秦桧 张邦昌 丹心尽成无辜恨, 佞史空负老丞恩; 回望千古荒唐事, 但愿长跪笑苍生。

把古人的诗词用做商业用途,比如把李白的诗写在纸上拿去卖,算侵权...

苏轼(1037-1101)字子瞻,一字和仲,号东坡居士。

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县)人。

北宋文学家、知名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与其父洵、弟辙,合称“三苏”。

他幼年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自己又刻苦学习,青年时期就具有广博的历史文化知识,显露出多方面的艺术才能。

枕头仁宗嘉佑二年(1057年)考进士时,主司欧阳修见其文章连称“快哉!快哉!”1059年任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

英宗即位,任大理寺丞。

神宗时,任太常博士、开封府推官,因与王安石政见不合,请求外任,出为杭州通判,改知密州、徐州、湖州。

元丰二年(1079年),御史台有人摘引其非议新法的诗句,以“讪谤朝政”罪名入狱,即所谓“乌台诗案”。

出狱后,贬为黄州团练副使,五年后,改任汝州团练副使。

哲宗即位司马光等旧党执政,他复为朝奉郎,任登州知州、中书舍人、翰林学士、知制诰,充任侍读,又因与司马光等政见不合,请求外任,出知杭州、颍州、扬州,后任兵部尚书兼侍读、端明殿这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守礼部尚书。

元佑八年(1093年)新党再度执政,他以“讥刺先朝”罪名,贬为惠州安置、再贬为儋州(今海南省儋县)别驾、昌化军安置。

徽宗即位,调廉州安置、舒州团练副使、永州安置。

元符三年(1101年)大赦,复任朝奉郎,北归途中,卒于常州,谥号文忠。

苏轼的文学观点和欧阳修一脉相承,但更强调文学的独创性、表现力和艺术价值。

他认为作文应达到“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

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答谢民师书》)的艺术境界。

苏轼散文著述宏富,与韩愈、柳宗元和欧阳修三家并称。

文章风格平易流畅,豪放自如。

释德洪《跋东坡(左忄右允)池录》说:“其文涣然如水之质,漫衍浩荡,则其波亦自然成文。

” 苏诗现存约四千首,其诗内容广阔,风格多样,而以豪放为主,笔力纵横,穷极变幻,具有浪漫主义色彩,为宋诗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

燮星期《原诗》说:“苏轼之诗,其境界皆开辟古今之所未有,天地万物,嬉笑怒骂,无不鼓舞于笔端。

”赵翼《瓯北诗话》说:“以文为诗,自昌黎始,至东坡益大放厥词,别开生面,成一代之大观。

……尤其不可及者,天生健笔一枝,爽如哀梨,快为并剪,有必达之隐,无难显之情,此所以继李、杜后为一大家也,而其不如李、杜处亦在此。

” 苏轼的词现存三百四十多首,冲破了专写男女恋情和离愁别绪的狭窄题材,具有广阔的社会内容。

苏轼在我国词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

他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精神,扩大到词的领域,扫除了晚唐五代以来的传统词风,开创了与婉约派并立的豪放词派,扩大了词的题材,丰富了词的意境,冲破了诗庄词媚的界限,对词的革新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刘辰翁《辛稼轩词序》说:“词至东坡,倾荡磊落,如诗,如文,如天地奇观。

” 苏轼是我国文学史上一位杰出作家,他以丰富的文学实践,把北宋的诗文革新运动推向前进,使诗、文、词各方面的创作出现了高峰。

其文学成就曾引起当代和世后学人的普遍重视。

南宋的陆游、辛弃疾,金代的元好问,明代的袁宏道,清代的陈维崧、查慎行等都是明显受他影响的作家。

苏轼作品中流露的游戏人生、随缘自足的思想对后世文人也有不良的影响。

生平详见《宋史》卷三三八。

有《东坡全集》、《东坡词》。

本书选其文六主篇,《刑赏忠厚之至论》、《上海直讲书》、《喜雨亭记》、《石钟山记》、《前赤壁赋》、《教战守策》;诗六首,《惠崇春江晚景》、《题西林壁》、《饮湖上初晴后雨(其二)》、《和子由渑池怀旧》、《六月二十七日望湖楼醉书五绝(其一)》、《汲江煎茶》;词十一首《水龙吟》(看花还似非花)、《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念奴娇》(大江东去)、《西江月》(照野弥弥浅浪)、《临江仙》(夜饮东坡醉复醒)、《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贺新郎》(乳燕飞华屋)、《江城子》(老夫聊发少年狂)、《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蝶恋花》(花褪残红青杏小)、《浣溪沙》(簌簌衣巾落枣花)。

传世名篇 刑赏忠厚之至论 【题解】 本文系苏轼分析刑与赏如何才能达到忠厚之极的一篇策论。

作者围绕儒家经典中的一“疑”字,论证忠厚之至不全在于刑与赏,而在于用“君子长者之道”治理天下。

此文以详切的说理,使经典之旨与作者之论相得益彰。

【原文】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叹之。

,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

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创之,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

故其吁俞之声,欢忻惨戚,见于虞、夏、商、周之书。

成、康既没,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犹命其臣吕侯而告之以祥刑。

其言忧而不伤,威而不怒,兹爱而能断,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故孔子犹有取焉。

《传》曰:“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谨刑也。

当尧之时,皋陶为士。

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

尧曰:“宥之”,三。

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

四岳曰“鲧可用!”尧曰:...

关于作品的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品:通过作者的创作活动产生的具有文学、艺术或科学性质具有独创性而以一定有形形式复制表现出来的智力成果。

根据大多数国家的版权法(见著作权)和主要国际版权公约的规定,可以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小说、诗词、散文、论文、速记记录、数字游戏等文字作品;讲课、演说、布道等口语作品;配词或未配词的音乐作品;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哑剧和舞蹈艺术作品、绘画、书法、版画、雕塑、雕刻等美术作品;实用美术作品;建筑艺术作品;摄影艺术作品;电影作品;游戏作品;与地理、地形、建筑 、科学技术有关的示意图 、地图、 设计图、草图和立体作品。

在著作权法中解释是:作品是指文学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必须具备以下两项条件:1、独创性:也称原创性,是指由作者独立构思而成的,作品的表现不与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相同,即不是抄袭、剽窃或者篡改他人作品。

作品的独创性是指作品的表现形式,而不是作品所反映的思想、观点或者信息等。

2、可复制性: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能以物质复制的形式加以表现的智力成果。

复制形式包括印刷、录制、摄影、绘画、表演等。

不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智力成果不受著作法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作品包括下列种类: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类产品、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或其他材料的集合体、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作品。

司法解释就是依法有权做出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

广义上是指,每一个法官审理每一起案件,都要对法律做出理解,然后才能够具体适用。

因此,必须对法律做出解释,才能做出裁判。

每一个案件都要这样做。

由最高法院对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出的解释就是司法解释。

中国的司法解释有时特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所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

离婚受伤的是孩子的诗句

夫妻离婚对孩子的影响,或多或少会有的。

这要根据夫妻二人的感情去确定。

如果双方感情已经到了非得离婚的地步,那么就不要因为孩子而绑架感情。

同时,当事人必须清楚一点,即使双方离婚,也不能疏于对孩子的管理和与教育。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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