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责众

法不责众拼音:
「fǎ bù zé zhòng」
※提示:拼音为程序生成,因此多音字的拼音可能不准确。
法不责众解释:
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
法不责众出处:
清·石玉昆《小五义》第38回:“大家一议论,法不责众,全走了。”
法不责众例句:
熊召政《张居正》第四卷第十回:“如今的廪膳生员个个都是刺儿头,法不责众啊!”
近义词:罚不责众
反义词:暗淡无光
语法:作宾语、定语;用于口语
繁体:无
常用程度:常用成语
感情色彩:中性成语
结构:主谓式成语
年代:近代成语
成语形式:ABCD式的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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